菏泽仲裁委员会
关于表彰2010年度优秀仲裁员的决定
2010年,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、关怀下,在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下,在全体仲裁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,我市仲裁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,受案数量和标的额再创新高,案件质量和效率得到有效保证,充分发挥了仲裁制度的特点和优势,为服务市场主体,化解经济纠纷,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。与此同时,在全市仲裁员队伍中也涌现了一批崇尚公平正义、善于定纷止争、作风公道正派的办案专家、业务能手,他们勤勉审慎,秉公办案的作风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和当事人的尊重与信任,成为仲裁员队伍中的优秀标兵和先进典型。
为了进一步弘扬先进,提升仲裁员队伍的整体素质,促进仲裁事业健康发展,经研究,本会决定授予李德峰等19名同志为2010年度“优秀仲裁员”,并予以表彰。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、再接再厉,为我市仲裁事业的发展继续努力。全体仲裁员、仲裁办工作人员要以受表彰的仲裁员为榜样,积极适应新形势、新要求,扎实工作,争先创优,为进一步拓展仲裁事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。
附: 2010年度优秀仲裁员名单(以姓氏笔画为序 共28人)
二〇一一年一月七日
丁 平 丁友军 卜宪杰 于海寅 王爱国 王洪运 冯 龙 吕善奇 李 宪 李玉梅 李德峰 吴保利 杜德景 张思山 张友印 张洪福 张雅维 侯圣文 侯正华 侯永斌 郜 静 贾西启 曹培华 崔 源 程万记 鲍文佩 裴殿立 魏宝生